報導:吳燕萍
攝影:李再輝
地點:新山市區
(新山10日訊)到底是誰的路?!
新山市區一帶的街邊,被一群無業遊民“霸占”,每當夜間、週末和假日時,胡亂向民眾或新加坡遊客征收泊車費賺錢,行為無法無天。
“非法泊車蟲”(ulat parking)多為散工、外勞和無業遊民,甚至一天可賺200令吉。
看到執法人員自動消失
“非法泊車蟲”問題一直困擾新山市政局與警方,相關單位多次取締,但因“非法泊車蟲”出沒時間不定,加上看到執法人員便自動消失,問題一直無法根治。
據觀察,近年在新山市區和周邊商業區,包括新山馬來市集、直律街、順利花園和大馬花園等街邊,都有“非法泊車蟲”出沒,這些地方也是遊客包括新加坡人到訪的地方。
按照一般情況,每當夜間、週末和假日,民眾泊車在泊車格根本無須繳付泊車費,但“非法泊車蟲”向泊車在泊車格或路邊者胡亂收費;民眾不禁要問:“到底這條路是誰(管)的?!”
有鑑于問題日趨嚴重,《中國報》記者實地走訪時,發現一條街道可出現2至3名“非法泊車蟲”在“掌管”,而半數以上民眾通常泊車后,可能擔憂轎車安全,都會付錢給他們。
怕麻煩選擇付錢
據悉,“非法泊車蟲”沒有“幕后組織”管理,皆是獨立運作,不同人收費也不一樣,一些“非法泊車蟲”未限定民眾付款數額,另一些則會要求至少1令吉或2令吉。
面對“非法泊車蟲”的胡亂徵收泊車費,有些泊車民眾理直氣壯與對方爭執的面紅耳赤,有些民眾則忍氣吞聲選擇付錢了事,有些民眾則為了避免麻煩只好繞到遠路泊車。
“資深”者監督新手
為免觸怒當局,一些“資深”的“非法泊車蟲”還會監督新手,避免他們刮花轎車鬧事。
阿龍坦承,他在新山市區擔任“非法泊車蟲”逾一年,每當聽到一些街道有“新人”,他都會前往這些街道觀察“新人”,害怕駕駛者不給錢后,這些“新人”會刮花他人轎車。
他指出,一旦相關單位接到民眾投訴,財物蒙受損失時,當局就會派人到市區周圍嚴密防守,到時恐怕所有“非法泊車蟲”都被驅逐。
據他透露,市區最先出現“非法泊車蟲”的地方位于新山馬來市集,每到夜晚時分,這些較“資深”的“非法泊車蟲”就會出現。
“其實,我們收了錢也幫忙看車,除了可避免泊車民眾的車被癮君子破壞,也會在交通繁忙時,幫忙指揮轎車泊車,讓交通順暢。”
只為養妻活兒
32歲巫裔“非法泊車蟲”阿龍受訪時坦承,知道征收泊車費不合法,但由于家中有妻小要照顧,加上新加坡羅厘司機工作不固定,收入有限,才會從事此工作。
“我在新加坡駕羅厘送貨,一天收入80新元(約240令吉),但因不是每天都有工,一旦沒到新加坡工作,我就到新山市區幫忙指揮交通,順便跟民眾收費。”
他稱,即使駕駛者不給錢,也不謾罵或刮花轎車,因他知道對方有權不給。
“我近期也在應征,希望在新山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
20余歲巫裔青年阿里也說,曾試過一天在新山市區征收泊車費賺200令吉收入,他視“非法泊車蟲”工作為一份兼職,他正職為拉電工人,所以沒有拉電工作時,就到市區收泊車費。
可投報熱線
◆新山南警區主任蘇萊曼
民眾一分錢都勿給“非法泊車蟲”,而每當看到“非法泊車蟲”時致電新山中央警署熱線投報,交警將前往執法。
在陸路交通法令下,警方有權逮捕這些“非法泊車蟲”,但“非法泊車蟲”非常狡猾,看到執法人員前來都會消失,而警方總不能24小時駐守泊車處捉他們,所以希望警民合作對抗此不良現象。
如果民眾拒絕給錢,加上警方不斷掃蕩,“非法泊車蟲”肯定會自動消失。
驅趕不奏效
◆民主行動黨士都蘭區州議員曾笳恩
要求新山市政局與警方針對“非法泊車蟲”立法,以一勞永逸解決問題。
“非法泊車蟲”多年來在新山市區和周邊商業區橫行,令駕駛者蒙受錢財與精神威脅。民眾一般上都會給錢了事,因為害怕車子被刮花或個人安全問題,相關單位應採取措施,保護民眾才對。
市政局和警方其實都曾對“非法泊車蟲”採取驅趕策略,但這群人被趕之后,相隔不久又會出沒,所以驅趕策略根本不奏效,治標不治本。只有立法才可以解決問題,以法律對付他們。
需警方協助
◆新山市長阿都拉欣
市政局沒有對付“非法泊車蟲”的執法權,此課題需靠警方協助處理。
數個月前,我們已在市鎮安全會議上,要求警方協助處理。民眾也經常針對此事投訴,我們近期將再就此課題商議,以擬出解決對策。
如果發現有人非法征收泊車費,可致電新山中央警署投報07-2218999。
不給錢怕車被刮
★張詩彬(30歲,文員)
如果偏僻地區的泊車位有“非法泊車蟲”出現,我都不敢把車開往那裡停泊,主要是擔心個人安全問題。
一般上,如果“非法泊車蟲”向我討錢,我都會處于被逼式,給他們1或2令吉,害怕不給錢,他們會刮花轎車。
對女性態度囂張
★林剛榮(柔佛古廟管委會主席)
柔佛古廟位于新山直律街,也常有“非法泊車蟲”出現,但他們通常都不敢跟我收錢,可能是男生的因素,如果是女駕駛者,他們可能就會“欺負”女生。
今年初就曾發生一名女善信,被“非法泊車蟲”恐嚇要對方給錢,態度囂張。
“非法泊車蟲”中不乏有癮君子,通常他們索取的泊車費大約介于1至2令吉之間。
外勞也加入行列
★楊運松(54歲,餐館業者)
我的餐館位于新山羅咪街一帶,經常有“非法泊車蟲”出現,除了本地人當“非法泊車蟲”,近期觀察也有外勞加入。
從來都不給他們錢,因認為此風不可長,他們也不曾刮花我的轎車報復,所以我也不斷囑咐顧客等,勿給他們錢。
曾就此現象向市政局和警局反映,但當局始終無法解決問題,影響新山邁向國際大都會的市容,這些無業遊民偶爾也會在市區周圍喝酒。
對方不討就不給
★周子豪(31歲,市場執行員)
通常都選擇到公共泊車場泊車,避免將車泊在泊車格時遇到“非法泊車蟲”來收錢。
如果真的不幸遇上“非法泊車蟲”,為了轎車的安全,一般上我還是會給,如果對方沒有討,我就不會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