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法修法 机上用手机罚3万
(北京10日综合电)中国民航局周二公布中国民航法相关修正草案,其中在机上使用手机或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最高可罚人民币5万元(3万令吉)。
法制网报导,中国民航局公布中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严禁在航空器内使用手机或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吸烟,强占座位、行李架,阻塞、强占报到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门等14种危及民航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
报导引述修正草案规定,凡上述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尚不够中国刑事处罚或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法处罚的,均将适用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罚金可以增加到5万元以内。
报导指出,中国民航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法针对其中78个法律条文进行修订或删除,并新增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