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法修法 機上用手機罰3萬
(北京10日綜合電)中國民航局週二公布中國民航法相關修正草案,其中在機上使用手機或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最高可罰人民幣5萬元(3萬令吉)。
法制網報導,中國民航局公布中國民用航空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嚴禁在航空器內使用手機或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吸煙,強佔座位、行李架,阻塞、強占報到櫃檯、安檢通道及登機門等14種危及民航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
報導引述修正草案規定,凡上述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尚不夠中國刑事處罰或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法處罰的,均將適用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罰金可以增加到5萬元以內。
報導指出,中國民航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這次修法針對其中78個法律條文進行修訂或刪除,並新增2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