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面控‧妻求轻判 夫打一巴掌赔100
(关丹10日讯)一巴掌,赔100令吉!
巫裔劳工今日在蓄意伤人罪名下,在关丹推事庭面控,结果获身为受害者的妻子出面向推事请求轻判,被谕令当庭赔偿妻子100令吉,作为精神损失。
被告嘉烈拉祖恩(45岁),来自关丹市丹那布路廉价屋区,控状指他于本月7日晚上9时,在住家对妻子拉菲莫哈末(40岁,超市店员)施暴,掌掴妻子左脸,导致其颈部被刮伤及嘴唇破裂流血。
此行为牴触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可在326A条文下被判监禁最多2年,或罚款最高4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与妻子因为金钱问题,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挥手掌掴她,导致后者昏倒送院。
受害者忍无可忍,决定报警,嫌犯落网后承认对妻子动粗。
被告当庭认罪后,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查哈利代为求情,希望法庭援引刑事法典260条文,同意让被告赔偿100令吉精神损失予受害者。
拘押一天足够教训
他说,被告已获其妻原谅,并在妻子同意下,恳请法庭允许以当庭赔偿损失,了结此案。
推事诺再涵裁决前,基于3天内就审理了3宗家暴案,不禁询问受害者,为何此次举报丈夫恶行后,还愿意为他求情?
受害者拉菲莫哈末说,丈夫的家暴行为已非首次,她希望让他尝试被关押的滋味,如今已被拘押一天,这个教训已足够。
推事了解被告的家庭背景后,告诫被告勿重犯,否则法庭将依法重判,并指被告应庆幸妻子没狠下心肠,要感恩妻子愿意为了家庭,外出工作帮补家计的体谅之心,家暴绝非解决问题之道。
此案主控官是卡蒂加莫哈末卡立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