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10日訊)一巴掌,賠100令吉!
巫裔勞工今日在蓄意傷人罪名下,在關丹推事庭面控,結果獲身為受害者的妻子出面向推事請求輕判,被諭令當庭賠償妻子100令吉,作為精神損失。
被告嘉烈拉祖恩(45歲),來自關丹市丹那布路廉價屋區,控狀指他于本月7日晚上9時,在住家對妻子拉菲莫哈末(40歲,超市店員)施暴,掌摑妻子左臉,導致其頸部被刮傷及嘴唇破裂流血。
此行為牴觸刑事法典323(蓄意傷人),可在326A條文下被判監禁最多2年,或罰款最高4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與妻子因為金錢問題,發生口角,一怒之下揮手掌摑她,導致后者昏倒送院。
受害者忍無可忍,決定報警,嫌犯落網后承認對妻子動粗。
被告當庭認罪后,由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律師阿查哈利代為求情,希望法庭援引刑事法典260條文,同意讓被告賠償100令吉精神損失予受害者。
拘押一天足夠教訓
他說,被告已獲其妻原諒,並在妻子同意下,懇請法庭允許以當庭賠償損失,了結此案。
推事諾再涵裁決前,基于3天內就審理了3宗家暴案,不禁詢問受害者,為何此次舉報丈夫惡行后,還願意為他求情?
受害者拉菲莫哈末說,丈夫的家暴行為已非首次,她希望讓他嘗試被關押的滋味,如今已被拘押一天,這個教訓已足夠。
推事瞭解被告的家庭背景后,告誡被告勿重犯,否則法庭將依法重判,並指被告應慶幸妻子沒狠下心腸,要感恩妻子願意為了家庭,外出工作幫補家計的體諒之心,家暴絕非解決問題之道。
此案主控官是卡蒂加莫哈末卡立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