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工作者,“獎”是一種努力有成的證明。作家幾乎都有他的獎狀及得獎記錄,作為他在這個專業中的評價證明。
熟悉的多位寫作者,總在領獎台上成為得獎常客。出席文學獎頒獎會,當司儀故意吊人胃口,把得獎者的名字用拖長時間的語句,不一口氣說出得獎人是誰,我已經可以先一步說出得獎人的名字。
我這數十年的寫作日子,只有兩次得獎記錄。一次是少年時代,一次在自己不知情的狀況下得了獎。
那是上個世紀50年代,還是個文學少年,得過香港的少年文學獎,是自己唯一一次參加獲獎,之后再也沒有“獎”的心情了。
初老的某一年,突然接到早慧姐的通知,說我得了英國農糧企業滿山多公司的環境獎。我寫過一系列水與環境的專題,可是沒有參與任何獎的競逐。后來,才知道是環境獎評委會有人以我的文稿列入評選作品之一。
這次得獎是我不知情之下的“獎”。
我只是個職業文字工作者,把生命的全部,用于不停的進修、資料的捨取、自我反省,然后維持旺盛的文字生產,沒積極追求“獎”。
————走過四十年賣文歲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