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民主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駁斥警方,在“被搶藍寶堅尼,3人爭認車主”案中的聲明有80%不正確,誤導媒體報道錯誤。
他發文告說,在媒體引述的警方聲明中,說他帶另一名華裔男子報案,該男子還聲稱自己是藍寶堅尼的車主,形成有“第三名”車主出現的局面。
“但我不曾帶過任何人到警局報案。”
他說,他在上週的記者會上已向媒體出示,當時駕駛該藍寶堅尼被搶男事主的報案書,交代后者並不是車主,是男事主的女親友所擁有。
他指出,他也在記者會上說明,女車主已向查案官承認,藍寶堅尼是張健送給她的,並註冊到女子名下,但警方告訴媒體的卻是說,女車主聲稱車子是本身向車行購買。
他也駁斥警方,有關女車主以80萬令吉,把藍寶堅尼出售給男親友的說法。
“警方說女車主是一名拿督斯里的女友,但該名拿督斯里的女友,是另一名持有拿督斯里頭銜的女子。”
他說,根據他最新向警方瞭解,警方將提控一名拿督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