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夜总会老板枪杀案 大马男子判监20个月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涉夜总会老板枪杀案 大马男子判监20个月

■被告何岳强
■被告何岳强

涉夜总会老板枪杀案,大马男子助“独眼龙”潜逃,被判入狱20个月!



2006年的一个早晨,黑道老大“独眼龙”枪杀夜总会老板“牛奶猪”时,大马男子何岳强在后港的一个组屋单位内睡得正熟。

何岳强过后被“独眼龙”叫醒,按照对方指示载他回马来西亚。

当年充当司机的何岳强事后潜逃了近10年,昨天被判监禁20个月。



《联合早报》报导,被告何岳强(43岁,译音)星期一(8日)承认窝藏罪犯和知情不报两项控状,案件展期至昨天下判。

庭上揭露,何岳强在2004年至2005年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外号“独眼龙”的陈楚仁。他后来应陈楚仁要求,不时驾驶陈
楚仁妻子的车,载送对方从马来西亚来到新加坡下注赌球,每一次能获得50元至100元(约150令吉至300令吉)酬劳。

2006年2月14日,何岳强如同以往载陈楚仁到新加坡。他们下午抵达新加坡,何岳强当晚在后港第515座组屋的一个单位过夜。隔天(2月15日)早上,何岳强被陈楚仁叫醒,对方指示他启程回马来西亚。

根据案情,何岳强在驾往兀兰关卡途中听见陈楚仁讲电话说已“干掉牛奶猪”。

当他询问陈楚仁是不是真的杀了人时,陈楚仁直认不讳,还透露已把枪扔入河里。虽然何岳强在案发前几个星期曾听陈楚仁提起计划杀害夜总会老板林福顺(外号“牛奶猪”)的事,但不知道他打算何时下手。

逃到槟城后,何岳强从陈楚仁口中得知新闻已报导了枪杀案,他们成了通缉犯。何岳强跟着载陈楚仁到麻坡后,两人才分道扬镳,陈楚仁给了他500令吉。

几天后,何岳强打电话给陈楚仁说想要自首,但陈楚仁告诉他“正在做安排”,要他别自首。

这起枪杀案当年轰动新加坡,陈楚仁2006年2月25日在吉隆坡被捕,何岳强继续逍遥法外近10年。

去年7月13日,何岳强离开马来西亚要到印尼峇淡岛时,才被大马警方逮捕引渡到新加坡。

主控官陈文娴副检察司指出,何岳强在通关之前已得知陈楚仁杀了人,还协助他逃离新加坡,企图让他免受法律制裁。何岳强声称害怕陈楚仁对他不利,但是即便在陈楚仁落网后,多年来他也没有自首。

代表何岳强的嘉达星(Kertar Singh)律师求情时说,何岳强得知陈楚仁杀害牛奶猪后非常惊恐,他马上问起枪的事,不过陈楚仁生气地要他别问太多。他因此害怕,不确定陈楚仁是否已真的把枪丢了。

律师也说,何岳强原打算自首但被陈楚仁阻止,对方还恐吓他若自首,警方不会相信他是清白的,他可能面对死刑。何岳强过后从报章上看见陈楚仁被捕的消息,以为事情就此了结。

资料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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