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民眾買休旅車 前反貪官被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騙民眾買休旅車 前反貪官被控

(布城12日訊)反貪會前官員因欺騙民眾購買豐田Wish多用途休旅車,今日被控2項欺騙罪。



推事聶依法哈妮較后允許被告以1萬4000令吉與2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首控狀指被告南蘭(46歲,來自霹靂州)在2011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22日期間,于布城16區的某間美食廣場欺騙梅娜絲(58歲),即誘使受害者購買價值3萬的多用途休旅車,並慫恿受害者繳付2萬9500令吉。

次控狀則指被告在2011年4月16日至5月25日期間,于布城16區的某間雜貨店欺騙羅斯里(59歲),即誘使受害者購買價值3萬5000令吉的休旅車,並慫恿受害者繳付3萬5000令吉。



要求降低保釋金

被告因此被指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若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10年及鞭笞,或被罰款,被告不認罪。

莫哈末依扎副檢察司向推事建議,被告每項控罪以1萬5000令吉與1名擔保人保外,但被告求情指失業及已將欺騙資金退還給受害者為由,要求降低保釋金。

被告也說,若他無法繳付保釋金,希望推事能讓他到玻璃市的扣留所,因為他的妻子是當地人。

推事最后允許被告分別以8000令吉及6000令吉保外,並定案9月9日過堂,也諭令被告聘請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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