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樹佳:別打出大問題

近日,一名宗教學校的代課老師因不滿3名學生逃學,當著其他學生面前把他們鞭打得遍體瘀傷,結果這名教師被警方逮捕。

之前也有類似的校園暴力虐待事件發生,譬如:學生被老師大力掌摑至臉部受傷、教師抓學生的頭撞牆、老師以塑料椅子擊傷學生等等。

適當的體罰是可以容許的,但不是暴力虐待。教師在體罰學生之前,應該先反覆思量:這樣的體罰是不是最理想的教育和糾錯方式?非打不可嗎?若真的有必要執行體罰,教師必須讓學生知道他們被罰的原因。

另外,教員必須以“對事不對人”的心態體罰學生,千萬不可以傷害學生的身體和自尊。

學生不是發洩對像

體罰的時候,教師不可帶有負面情緒,更不能把學生當成發洩對象,以免出手過重把學生打傷或打死。換言之,教師必須懂得控制自己情緒。

如若學生被老師鞭打至內傷,或被掌摑至耳膜穿孔,令其身心皆受創,嚴重影響其一生,試問為師者於心何忍?因此,教師打學生之前一定要先想清楚后果。若倒轉過來,被鞭傷的是該名教師或其子女親人,該教師的內心肯定也不好受,此皆因人同此心。

當老師面對“問題學生”時,不妨放下身份,走入這類學生的“世界”,多跟他們溝

通,進一步瞭解他們的問題以及他們叛逆不學習的原因,然后慢慢培養他們的德行及學習興趣。然而,筆者發現有的教師總是以高高在上者自居,一旦學生犯錯,觸怒了他們,他們便以暴力“懲罰”學生,以示“師威”不可犯。這或許能令學生對為師者產生畏

懼感(不是敬畏),卻不能令一名“壞學生”變好,更無法達到教育的目的。有些叛逆的學生,教師越打他越叛逆,這不是弄巧反拙嗎?別忘記有的學生只吃軟不吃硬。

家長教師攜手合作

倘若這些被老師傷害的學生日后也成為教員,而他們又以同樣的方式對待其學生,這豈不成了惡性的延續?教師的言行對學生有一定的影響,因此,為師者必須謹言慎行,以免給學生立下壞榜樣。

話說回來,為了減輕教師們的負擔以及避免孩子屢次被老師體罰,為人父母者應當先把自家的孩子管好教好。有的人只會不斷地放大老師的問題,卻忽視了家長和學生本身的問題。很多事情都有前因后果關係。

比方說,要是父母自小就培養孩子良好的德行,教孩子守規矩,孩子上學后也就不會因屢犯校規(如:逃學)而被教師鞭打,更不可能被鞭傷。

另一方面,教師一旦發現學生有問題,應盡快跟其家長聯繫見面,瞭解箇中原因,然后一起尋找補救的方法,而不是擅自用暴力“解決問題”。

這樣一來,家長與教師之間不但能維持良好的關係,同時也能幫助學生不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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