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烂塑胶椅罚800 影星发脾气代价
(吉隆坡12日讯)砸烂一张35令吉塑胶椅,被罚款800令吉或监禁14天代替!
本地淡米尔电影影星因砸烂一张35令吉的塑胶椅,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俯首认罪,遭判罚款800令吉,否则以监禁14天代替。
被告嘉纳柏卡山今年48岁,是一名制作人、导演兼著名影星,曾拍摄多部本地脍炙人口的本地淡米尔电影,包括《Naan Oru Malaysian》(我是马来西亚人)。
控状指他在本月4日晚上10时20分,于雪州阿拉白沙罗住家的保安亭外砸烂一张塑胶椅,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一旦罪成,将面临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当时是因为忘了带出入证件,被保安人员指示只能使用访客通道而大发雷霆,并且走下车子对保安人员破口大骂,甚至砸烂椅子。
推事莎拉米雅判处后对被告指出,他不是因为破坏塑胶椅而被惩罚,而是要教训被告控制自己的脾气。
“为什么为了一点小事对保安人员发脾气又不遵守规矩?因此而破坏自己英名且留下案底。”
被告听闻推事教诲后,连忙点头并指自己在当地居住10年,事发当日是因为与尼泊尔保安人员之间语言不通,才会发生磨擦。
此案主控官为西蒂法蒂玛副检察司,被告辩护律师为普瓦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