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孽怪得了誰
內閣本週三已原則上同意,今年底之前合法化手機應用程式召車服務優步(Uber)及GrabCar,讓業者與現有的德士司機互相競爭,這可說是我國公共交通領域的里程碑。
優步和GrabCar服務去年開始在大馬盛行,此經營模式在其他先進國家已經非常成熟。政府在不可能禁止情況下,讓優步和GrabCar服務合法化,加以管制,是權宜之計。
須自我檢討
不同經營模式的司機加入公共交通領域,可促進良性競爭,對乘客或消費者肯定有利。
儘管執法當局和許多德士司機公會,之前反對手機召車服務,更恐嚇乘客指這類公交一旦發生意外,不獲保險賠償,然而這並未減退民眾棄用傳統德士、繼續支持優步或GrabCar的熱忱。
講白了,這全因為傳統德士惡名昭彰印象根深柢固,民眾之前沒得選,才忍氣吞身乘搭德士。自從手機召車服務引進之後,不到一年多迅速盛行,主要因為傳統德士司機的差勁服務。
傳統德士必須自我檢討,為何吉隆坡會名列全球最糟糕德士司機的榜首。若傳統德士司機不檢討、不糾正、愛敲詐顧客、不按里數錶計算車費、車廂骯髒不衛生的缺點,相信很容易被市場淘汰。
淘汰害群馬
在龐大傳統德士司機中,不乏好司機,希望他們也能夠順應時代而提供更有效的服務。
政府可趁這次改革,淘汰德士行業中的害群之馬,令我國公共交通領域去蕪存菁,洗脫污名。
合法化召車服務之餘,政府應確保不會加重司機負擔,保留手機召車服務現有模式,避免司機走回傳統德士司機的路線和問題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