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蜂車抗稅敗訴 周董:不服氣但尊重
(台北訊)“周董”周杰倫之前進軍好萊塢演出《青蜂俠》,電影上映後片商將“青蜂車”送給他作紀念,青蜂車運回台灣時申報單價5000美元(約2萬令吉),但海關驗估該車價值應為6萬美元(約24萬令吉),周董堅稱海關高估價值,訴願後仍被追繳58萬(約7萬4000令吉)稅金,因此打抗稅官司,最高行政法院前天判周董敗訴定讞。
周董之前就曾透過律師向法官表示,“青蜂車”的車殼已有50年歷史,雖有安裝引擎、油箱、水箱,但沒有排氣管、門鎖,充其量僅為道具車,且強行駕駛將導致廢氣排入車廂。
周董也指出,“青蜂車”對他而言具有個人回憶的紀念意義,除此之外,這台無法上路的道具車,根本談不上市價。
對於敗訴定讞,周董所屬的杰威爾音樂則表示:這個車就是道具車,我們對這個結果還是不服氣,但是我們尊重法院判決,將不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