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園列危樓‧限30天內搬 居民怨聲載道
地點:瑪琳柏邁花園
(馬六甲14日訊)漢都亞再也市議會日前發函,將瑪琳柏邁花園第4與第5路的24間中價雙層排屋列為危樓,促24戶居民必須在30天內搬離住處,還強調居民若不願就範,一切後果自負。
該處居民在過去20年頻受泥土流失,導致屋子架構受影響的困擾;市議會本月初突然發出上述通知信,讓受影響的居民怨聲載道,更對市議會闡明“一切後果自負”感到不滿。
居民鄧志康(49歲)今日在民政黨甲州主席蔡連財及漢都亞再也市議會市議員鍾佐興,及其他居民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
10年前就該進行
登志康說,信函中註明,上述地點因長期面對泥土流失而屋身架構受影響一事,在經過專業人士鑑定,上述房屋已處危樓狀況,居民必須在30天內搬離。
他說,當局突如其來的做法讓居民難以招架,尤其是在短時間內難以找到臨時住處。
另一方面,兩名自2006年就開始與漢都亞再也市議會(前身為歷史城市政廳)聯繫的受影響居民胡仙沙烈(62歲)及賈雅古瑪麗(40歲)也申訴,當局若當年接獲通知就及時作出安排,相信問題可以妥善解決,也不必出現今日的局面。
胡仙沙烈說,自2006年開始,似乎每年都會與地方政府的官員進行至少3次的會面,每次的會面都沒有結果。
“過去的會面的目的都是反映居民面對的問題,當局一直都沒有採取適當的解決方案。”
此外,賈雅古瑪麗說,市議會今次的做法應該早在10年前就進行。
“過去曾有官員前來巡視,包括提出各種解決方法,但遲至今日仍未見實際行動。”
民政黨允法律援助
蔡連財說,民政黨將給予受影響的瑪琳柏邁居民法律援助,指一旦此事帶上法庭後,派出的律師會與居民一起抗至最後一分鐘。
他說,民政黨無時無刻都會站在居民的立場,包括就現有的問題追根究底,要求當年發出入住准證的單位負責任。
“也會就居民的情況,向有關單位索取賠償,解決居民的燃眉之急。”
此外,蔡氏強調,受影響的單位都是有關民眾的第一間屋子,而市議會必須在作出妥善的安排才能促居民搬離。
另一方面,鍾佐興則澄清,市議會指示建議受影響的居民搬離原處。
“會在來臨的市議會常月會議中,要求市議會針對受影響的民眾作出合理賠償。”
居民皆獲入住准證
居民申訴,瑪琳柏邁第4及第5路的居民,在1996年入住前皆獲得當時的歷史城市政廳發出入住准證。
他們說,直到漢都亞再也市議會在數年前被劃分出來,問題就交由市議會跟進。
“房子1995年建峻,翌年開放入住就不斷出現問題,包括水災、地底泥土流失導致屋身傾斜等,這段期間居民代表雖然多次向市議會反映,包括歷任首長、市長都曾前往該處巡視,都仍無法徹底解決問題。”
此外,居民指受影響的單位出現嚴重的龜裂、屋身傾斜,甚至是積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