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馬:美充公里扎劉特佐資產 依法辦理非干預內政
(吉隆坡14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陣營指稱美國司法部興訟以要求充公挪用一馬發展公司(1MDB)資金購買的數十億美元資產的舉動,猶如干預大馬內政,但前首相敦馬哈迪卻反指此事是相關人士抵觸了美國法律所致。
馬哈迪今日在其部落格撰文指出,美國重視納吉對該國作出的貢獻及與美國總統奧巴馬的關係,更需納吉簽署泛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美國又何來要推翻納吉之說?
他說,實際上是納吉家族、朋友及“大馬一號官員”侵犯了美國法律。
他說,很多國家視冼黑錢是一項罪行,有關國家政府若揭發來歷不明的資金,有權充公它。
他指出,納吉繼子里扎阿茲和大馬年輕富豪劉特佐通過美國銀行,豪花數以十億計美元,在美國購買房產和買名畫、償還賭債、製作及出品電影《華爾街之狼》。
“這些非法資金,透過美國銀行進入美國,並在美國境內花費,此舉已違反美國法律。”
馬哈迪指出,若外國人在大馬犯罪,大馬也有權對付在馬犯罪的人士,同樣的,美國也有權採取法律行動,這說明外國人在任何國家犯罪,是無法避過法律制裁。
他說,美國司法部以民事訴訟展開充公行動,沒收里扎和劉特佐的資產,之后再援引刑事控罪提控他們。
美不會掩飾大馬人罪行
馬哈迪說,納吉可以透過非法途徑隱藏在國內的罪行,但勿期望外國也會掩飾大馬人在他國的犯罪行徑。
“美國的媒體自由不能被限制如大馬般,媒體會揭露各種領導者所作所為,但在全球皆知道納吉涉及一馬發展公司舞弊之事,美國司法部不可能隱瞞手上掌握的資料,但始終未提及納吉的名字。”
指出,如果美國司法部揭露之舉會影響納吉領導的政府的態度,這錯只能歸咎在納吉,為何試圖在美國使用不義之財。
“大筆不義之財是無法隱藏的,且不可能在他人不知情下動用這筆鉅款,即使這筆鉅款收藏在國內,最終都會被人發現,因為非法始終是非法。”
馬哈迪說,金錢可能是“王”,但它也是可以足以令人落馬的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