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3年前抽脂丟命 丈夫起訴醫生診所
(新加坡15日訊)美少婦3年前大腿抽脂丟命,如今死者丈夫入稟法庭起訴醫生和診所疏忽。
44歲死者楊曼蒂(Roche Diagnostics羅氏診斷公司亞太區發展主管)於2013年6月28日中午12時,在新加坡余東旋街TCS診療所接受抽脂手術,過後突然血氧急降、痰塞喉嚨咳個不停,昏迷手術台上,送院兩個半小時後不治。
為她抽脂的符致文醫生有8年手術經驗,獲得衛生部授權可為其他醫生傳授抽脂手術。
2014年4月驗屍庭為研訊作出結論,認為死者死於脂肪栓塞。
脂肪栓塞是指脂肪進入血管,造成呼吸困難。驗屍官當時指出,脂肪栓塞是醫療美容手術罕見的併發症,這次事故是一起意外,但他指出,診所沒照章行事。
如今,死者的丈夫司徒偉明(51歲)入稟法庭,將符致文、TCS診療所和診所的醫療控股公司列為答辯人。
《海峽時報》報道,根據法庭文件,司徒偉明認為,妻子沒被清楚告知在進行抽脂手術時的風險。
符醫生則通過代表律師林明欽反駁,手術前一個月就已告知楊曼蒂關於手術的風險,對方也被評定為適合接受手術。
診所和醫療控股公司通過律師否認所指,並指符致文只是他們的咨詢顧問醫生,雖然對方有權力使用診所設備進行被認可的手術,但對方並非診所和醫療控股公司職員。
這起訴訟將在本月尾進行審前會議。
診所未遵照衛生部準則
雖然楊曼蒂手術中昏迷過世被認為是意外,但驗屍庭指診所未遵照衛生部的準則辦事,還對病人昏迷時間一改再改。
驗屍庭被告知,診所曾多次修改病人昏迷時間,一會兒說是下午2時30分,一會兒又說是2時45分,之後又改成2時54分;但驗屍官相信,死者是在2時30分昏迷,並指診所把昏迷時間一改再改,做法自私,拖延24分鐘才召救護車不能接受。
驗屍官也列出診所未照章行事的不當做法,包括:沒提供7天冷靜期,就向死者收取2000多元(約6000令吉)訂金;沒向死者充分解釋手術風險;沒妥善記錄手術細節,導致資料不足,專家無法鑒定死者是在手術哪個階段出現併發症;診所沒在手術全程安排護士協助,違反衛生部條例;專家證人也指診所為死者注射過量麻醉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