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雇主聘用有新例? 女佣也得halal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穆斯林雇主聘用有新例? 女佣也得hal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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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报导:黄治振
(吉隆坡15日讯)移民局出台新政策,禁止穆斯林雇主聘请非穆斯林女佣?!

国内一些女佣代理商投诉,移民局近日突然推出“新条例”,禁止穆斯林雇主聘请非穆斯林女佣。一些女佣代理最近代穆斯林雇主申请女佣时,被告知不准聘请非穆斯林女佣,申请皆被驳回。

大马外国女佣代理协会(PAPA)和大马女佣雇主协会(MAMA)接受《中国报》记者询问时,答案却大相迳庭。前者透露,上述条例存在多时,或许这是当局如今执法更严格;后者却强调“听都没听过此事”,令人摸不著头脑。



PAPA副主席符永辉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询问时说,这条政策在我国已存在至少10年,就像菲律宾也禁止非穆斯林女佣为穆斯林雇主工作。

“但过去还是有部分穆斯林成功请到非穆斯林女佣,这可能是行政上松懈,或许是如今执法较为严格。”

符永辉认为,这项新政策的缘起或当局担忧宗教因素受影响,但此举不会影响未来的女佣市场,并促请大家别就此课题炒作。

质疑政策用意

另一边厢,MAMA主席恩姑阿末弗兹却形容这是个“谜”(mystery),这是他首次听闻这项措施,女佣代理商也对此感到困惑和惊讶。

他说,移民局官员阐明这并非新政策,但雇主都在质疑该政策用意何在,并担忧日后难以聘雇任何女佣。

他指出,移民局官员表明这是旧条例,但业者此前从不见当局执法落实。

“照理说类似条例必须是白纸黑字、明文规定,我们没听过有这样的条例,官员却说条例早已存在,我们唯有接受……这挺令人难过,在落实新条例前应至少与业者讨论和咨询意见,而非仓促落实。”

恩姑阿末弗兹指出,该政策将限制供应给穆斯林的女佣人数,他也认为,宗教不该是聘雇女佣的障碍,呼吁移民局解释这项新政策的用意。

“我们会支持当局的决定,但只要当局提供合理解释和展开讨论,让我们更了解该政策。”

官员指是移民局总监指示

根据《星报》,一名来自雪州不愿具名的女佣代理商说,她透过外劳中央管理系统(FWCMS)为穆斯林线上申请非穆斯林女佣时,却不获批准,官员也指那是移民局总监发出的指示。

“当我致电询问时,被告知需到移民局柜台提呈申请;到了柜台,相关官员指该政策是移民局总监下达的指示,官员也指政策存在已久,若我执意申请,仍会被驳回。”

这名代理商说,他们并未收到当局发出函件通知此事,并质疑沙地阿拉伯和卡塔尔等穆斯林国家都批准聘请非穆斯林,为何大马却禁止这么做?

更难请女佣

另一名吉隆坡业者透露,该政策已落实很久,只是过去一些移民局总监都依据情况给予通融;该政策会让穆斯林在未来更难请到女佣。

3名孩子的父亲法依斯阿都拉(42岁,八打灵再也)则说,他需要在本月更新女佣执照,并担忧当局会因此驳回;另一名父亲祖比拉曼(46岁,莎阿南)也认为菲律宾女佣更值得信任,因为他之前聘用的2名印尼女佣都已逃跑。

郑联科:拟新指南须权衡

马华宗教和谐局主任拿督斯里郑联科强调,政府在制定任何条例和指南时,必须谨慎做出权衡,而不是以当权者喜好而定。

“任何政策必须拥有一致性和清楚的执行目标,以社会大众的利益为最终考量。”

郑联科针对几家女佣中介指收到移民局的“新指示”,指穆斯林不能聘请非穆斯林女佣一事,发表文告这么指出。

“若政策是基于决策者情绪而定,这不但将造成政府必须付出额外支出,也势必为人民带来困难和不便,特别是若有关政策涉及以种族或宗教,并具有歧视或排他基础而定。”

他指出,大马是拥有多元种族和宗教信仰的社会,任何人都不能再以种族和宗教政策,加深国人彼此差别,它不但对大马社会的民族融合、团结和统一性是个非常大的打击,也损害各民族对国家作出的贡献。

印尼将停输女佣
政府应该寻对策

印尼早前已表明或在2017年起全面停止输出女佣,恩姑阿末弗兹质疑,大部分穆斯林女佣都是来自印尼,政府在禁止穆斯林聘请非穆斯林女佣时,有没有想过解决本地市场对女佣需求的对策?

“印尼几个月前就已表明会逐步减少对所有国家输出女佣,当局有否找到其他(穆斯林)女佣来源,以应对本地市场需求?移民局必须解释该政策的用意和落实时机。”

阿末弗兹也不解,为何穆斯林雇主不能获准在设定特定指南下,聘请非穆斯林女佣?

他指出,本地雇主此前聘请菲律宾女佣都不成问题,为何如今才来限制女佣领域呢?

“更何况其他聘请外劳的领域都没有限制,为何只针对女佣领域?”

询及移民局官员指有关条例非新鲜事,阿末弗兹坦言,或许是业者从来没有发现该条例;“可能那在之前只是一个政策,从未落实和执法过,这也不出奇。”

“不合理又没必要”
陈莲花促收回成命

(吉隆坡15日讯)民政党妇女组主席拿督陈莲花质问移民局,穆斯林家庭禁请非穆斯林女佣的新政策,是否有其必要?她促请移民局收回成命。

针对移民局最近指示穆斯林家庭,禁止聘请非穆斯林女佣,并限制穆斯林家庭女佣供求一事,陈莲花今日发文告认为,该政策不合理、不切实际和非常没有必要。

“外国女佣协会和机构未有受到有关当局咨询,对此政策的推行皆感到震惊。移民局应该撤回这具有争议性的指示,该条例仅会进一步分化社会。”

她说,我国社会已因最近在特定领域,如银行、公共基金和教育中推行的宗教教义或做法,变得复杂,此举也违背国家促进融合的意愿和愿景。

保护穆斯林子女信仰
霹宗教司赞同

(吉隆坡15日讯)霹雳州宗教司丹斯里哈鲁斯沙尼指出,他赞同移民局以保护信仰(aqidah)为由,禁止非穆斯林女佣前往穆斯林家庭工作的建议。

他说,虽然非穆斯林女佣到穆斯林家庭工作的举动,在伊斯兰中并不属于非法行为,但他担心一旦这么做,穆斯林雇主的孩子可能会接受其他宗教的习俗。

哈鲁斯沙尼是在接受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访问,回应大马女佣雇主协会(MAMA)就此建议批评移民局一事时,如是指出。

“在伊斯兰法律中,聘请非穆斯林并不属于犯法之事,也不是不被接受之事,但我担心对非伊斯兰信仰,如基督教虔诚的女佣或可以影响穆斯林孩子,他们可是很聪明;相反地,穆斯林家庭应聘请穆斯林女佣,因为他们能教导和照顾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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