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平權仍需努力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追求平權仍需努力

根據女權運動組織──婦女援助組織所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大馬超過40%女性曾因懷孕而在職場上受到僱主歧視和打壓,影響她們在職場上的升遷機會,甚至被降職或失去工作。



儘管大馬有法律保障職業女性的福利,然而只局限在產假,並沒有明文保障職場女性在懷孕期間的權益。

應修正法律

雖然在一般大企業,都有照顧到職場女性在懷孕期間的福利,但不排除一些小公司、規模不大的私人公司,發生僱主歧視懷孕員工的問題。



為了促進兩性平權,政府應修正法律,增加對職場女員工的保障,女性員工的福利不應僅限於生孩子後有60天產假,也必須擴大到在懷孕期間的職場福利。

由於法律保障不完善,不排除許多懷孕的職場女性,即使在工作上遭遇不平等待遇,投訴無門,只能默默承受委屈。

僱主必須糾正其錯誤觀念,認為懷孕女性工作效率降低,實際上,女性懷孕並不影響其工作表現,除了一些高風險工作。

提高生產力

無論是公共或私人領域,政府或僱主有必要提供懷孕女職員基本照顧。對國家經濟長遠利益而言,生育有助提高國家生產力。

女職員生育後,擁有家庭滿足感和圓滿家庭,會更踏實的工作,不輕易換工作,使僱主留住經驗豐富的員工,節省在職培訓開銷。

大馬女權運動已持續了50多年,而全國婦女節今年也邁入第54屆,大馬對女性的保障或兩性平權方面,卻仍有許多提升空間。

保障女性權益能鼓勵更多女性在生育後,繼續留在職場,貢獻經濟領域,提高國家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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