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5日訊)檳州總警長阿都嘉法說,警員開槍誤傷妻兒案,涉案警員已被法官下令送入精神病院檢查。
他說,由于此案還未下判,這名警員暫未被革職。
“若對方接受治療並返回工作崗位,警方將安排他在警局內部執勤,以及分配當事人不需要配槍的工作。”
“被槍傷的警員妻兒已出院,由于他們暫時失去家庭經濟支柱,警方將援助他們,以度過難關。”
阿都嘉法說,警方日前援引軍火法令提控涉案警員,法官已指示安排被告送往霹靂州精神病院檢查。
該警員是33歲的一巡伍長,隸屬威北警區總部,他在本月7日(週日)下午4時,在威北檳榔東海甘榜瑟都一帶的住家開2槍,子彈擊中地面,飛濺的屋瓦傷及妻子(27歲)、女兒(5歲)及兒子(3歲)的腳部。
當時,嫌犯聲稱被靈異物體騷擾,開槍前還告訴妻子要自殺。不過,威北縣警區主任阿茲米已否認這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