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议员指美国错误指控 “大马一号官是国家元首”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国会议员指美国错误指控 “大马一号官是国家元首”

(吉隆坡17日讯)美国司法部寻求充公挪用一马发展公司逾10亿美元资金的资产诉状中提及的“大马一号官”,巫统浮罗交怡国会议员拿督纳华威称,美国错误指责“大马一号官”,因为根据联邦宪法,“大马一号官”是国家元首,而陛下没有参与国家行政。



纳华威是在昨天中午时分,转贴网民的一个贴文时,发布贴文说明三权分立都是对国家元首负责,因此根据联邦宪法,“大马一号官”是国家元首。

事隔数小时后,他修改了原有贴文,删掉“国家元首”的字眼,只说根据宪法“大马一号官”不会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因为后者是“大马二号官”、或“大马三号官”或“大马四号官”。

之后有网民谴责纳华威的说法侮辱了一般人的思维,到底是纳华威本人愚蠢还是想愚弄他人,“大马一号官”字眼在诉状中出现36次,连学生也懂得此人身分,身为国会议员为何要扭曲事实?



纳华威的解释是,是美国司法部错误指控国家元首,该司法部应该写成“大马二号官”、或“大马三号官”或“大马四号官”。

根据联邦宪法诠释

他说,打从开始他就说明他个人对“大马一号官”的诠释,但这不是美国司法部的诠释。如果美国司法部说“大马一号官”是否另有其人,也不关他的事。

“我在乎的是我对于联邦宪法诠释的了解。如果美国司法部要指纳吉是‘大马一号官’(MO1),对我而言是错的,我对MO1的诠释是“MALAYSIA OFFICIAL NUMBER ONE”,美国却诠释为“Malaysia official one”,当中少了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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