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搞納吉小丑照 法米要求撤銷控罪
(吉隆坡17日訊)因在社交媒體張貼惡搞首相納吉的紅鼻子小丑照,而被控的社運分子法米惹扎,如今入稟法庭要求撤銷控罪,同時挑戰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違憲。
他說,自己欲挑戰上述條例違憲,因為它侵害憲法賦予他的言論自由,包括製作批評政治領袖的藝術作品、表達異議的自由、透過藝術來諷刺和抗議政治課題。
“我的控罪是一種網路審查,違反通訊法本身的存在意義。”
法米惹扎今日在面子書,如是指出。
今年6月,法米惹扎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下被控,但他不認罪,隨後獲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審。
他被指在今年2月1日,在其Instagram賬號“kuasasiswa”上載一張首相小丑照,並寫著“我們都是煽動者”。
此舉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1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