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慧:強迫愛國失意義

如果你強迫我說愛你,那我真的愛你嗎?如果我不說愛你,是不是也真的代表我不愛你?

梳邦再也市議會計劃明年起強制所有商店在國慶時節掛上國旗,那些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掛上國旗者將被罰款1000令吉,引發爭議。

雖然州政府事后解釋,這項政策是有關議會本身的決定,並已要求檢討,但還是掀起了商家不滿的情緒。

民間議論紛紛,我們總會聽到兩種不同的聲音,有的支持,有的反對。

反對的人,論據莫過于拋出俗語所說的“勉強沒有幸福”,認為市議會應以獎勵方式鼓勵商家張掛國旗,而非以強制和懲罰的方式推行。

沒有人喜歡被強迫,市議會的本意是好的,但在百貨通膨之際還拿人民的錢包開刀,原本的愛國情懷,或變成為逃避被懲罰的“虛偽”。

商家為了不被罰款掛上國旗,那他心裡,到底是真心愛國嗎?

支持的人,則認為一年一次的國慶日該要做得體面,只要國旗在你門前飄揚,就“當作”是愛國的表,還管你是真心還是假意?

更何況,買一面國旗沒花多少錢,只是一個小小的要求,難道商家就不能配合?只要乖乖配合,不就省回被罰款的麻煩了嗎?

說到底,人民就是討厭被強迫,好聲好氣就萬事好商量,否則難保商家在充滿愛國氣氛的月份,還扳起一張哭喪的臉。

愛不愛國,其實是看一個人的內心深處,裝模作樣,就變得毫無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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