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駁回集會申請 理由:獨立廣場有國慶綵排
(吉隆坡17日訊)號召“逮捕大馬一號官員”集會的申請今日正式被警方駁回!
金馬警區主任再諾助理總監披露,警方是於今日與主辦方會面,並正式駁回他們欲於本月27日在獨立廣場號召舉辦集會的申請。
他解釋,警方駁回申請的原因是基於吉隆坡市政局沒有批准主辦方當天能在獨立廣場舉辦集會。
他說,警方是根據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1)條文,駁回主辦方的申請。
他指出,市政局曾告知主辦方,獨立廣場於本月27日當天有國慶日慶典的綵排,故當天不能批准他們舉辦集會。
他說,主辦方要在獨立廣場舉辦集會,必須先獲得市政局批准,之後再根據程序向警方申請。
須有隆市政局准證
“主辦方一旦獲批舉辦集會,警方將會協助他們在安全及和平的情況下完成集會。”
他補充,由於主辦方現今不獲批准舉辦集會,但對方若一意孤行在當天舉辦集會,警方將會根據相關法令採取對付行動。
較早前,根據網媒“當今大馬”報導,集會發言人阿妮絲指出,他們被指示,若欲在獨立廣場舉辦聚會,必須獲得吉隆坡市政局的准證。
“我們收到警方的正式通知,同時已致函給市政局,要求批准在27日的集會。”
集會主辦人今日被傳召至金馬警區開會;與會者包括金馬警區主任再諾助理總監,及兩名市政局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