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大帝前董事 非法集资2.3亿何俊杰被控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阳光大帝前董事 非法集资2.3亿何俊杰被控

(吉隆坡17日讯)数年前在新加坡因非法集资而被控的阳光大帝(Sunshine Empire)前董事何俊杰,今日因涉嫌协助投资公司非法集资,收取高达2亿3000万令吉款项,面控两项控状,他否认有罪。



首控状指何俊杰(37岁)于2006年7月14日至10月17日间,在没有合法执照下向顾客收取初期投资资本;次项控状则指他在2006年10月18日至2008年4月4日间,犯下同样罪名。

被告抵触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第25(1)条文,与相同法令第106(1)条文同读,并可在第103(1)(a)条文下被判罪。一旦罪成的最高刑罚是坐牢10年或罚款1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国行主控官王兴杰在庭上透露,被告的公司也曾在2010年6月,因同样罪名遭罚款200万令吉。



他指出,控方要求两项控状一起审理,基于这是严重罪行,加上被告拥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权,因此建议被告的每项控状以100万令吉保外。

他说,被告收取的初期投资资本共2亿3000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诺丽莎则要求减低保金,理由是被告因为涉及欺诈交易和失信案,曾在新加坡坐牢7年,而且在接受警方调查期间也十分配合。

地庭法官阿兹曼阿末之后决定让被告由两名担保人以200万令吉保释,被告同时也必须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每月首个星期到警局报到,案件择定9月19日过堂。

新闻背景
用电子积分买物品

报导指出,阳光大帝在2006年7月成立,其会员须缴付1万2000元购买配套,才能成为公司的“传销商”,之后就会获得电子积分在该公司的网站购买保健产品、电器等。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2007年10月把阳光大帝列入“投资者警惕名单”,一个月后,商业事务局便开始调查有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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