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克里兹:元首非公务员 联邦宪法没第一号官
(亚罗士打18日讯)“不要狡辩,联邦宪法根本没有所谓第一号官,更何况国家元首并非公务员。”
吉打前州务大臣兼亚依淡区独立州议员拿督斯里慕克里兹,针对巫统浮罗交怡国会议员拿督纳华威辩称自己指的并非美国司法部(DOJ)提出的“大马一号官”(Malaysia Official One),而是“大马第一号官”(Malaysia Official Number 1),强烈抨击。
他强调,两者并没有两样,只是纳华威狡辩。
“指国家元首是DOJ所指的大马一号官,意即指元首涉及一马公司丑闻。”
慕克里兹午休时,在州议会厅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国家元首由统治者理事会选出,在许多重要及特定事件都需要陛下签名御准,这不能说成陛下就是公务员或高官。
“我们(众反对党议员)还是坚持要纳华威向陛下要求宽恕,同时向马来西亚人民道歉。”
慕克里兹也要求巫统吉打州联委会,针对这项课题表明立场,因为纳华威也是巫统浮罗交怡区部主席。
他说,曾经有一位年轻人在面子书贴上被涂鸦的元首肖像,当时吉打州高级公务员协会即刻给予回应。
较早时,纳华威接受媒体电访时,否认吉州在野党州议员对他的指责。
他说,其面子书帖子留言,与美国司法部提出的课题及一马发展公司调查工作,并无关系。
“这是两回事,美国司法部提出的MO1是大马一号官,我说的是大马官方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