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图修改法律专业法令 彭律师公会促收回成命
(关丹18日讯)彭亨州律师公会反对政府意图修改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LPA),并促请政府收回成命。
该会主席沙勒嘉巴尼指出,政府意图修改该法令来干预大马律师公会与破坏其独立性,同时也让该会禁声。
他说,该会无法接受政府委任两名成员,进入大马律师公会执委会,作为“政府代表”一事。
“现有的遴选执委会制度,在过去40年来内,发挥良好操作,并诞生了公正的执委会。”
他今日出席政府建议修改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LPA)公众座谈会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主讲者包括大马律师公会秘书谢依玲。
他说,现有制度比起政府所建议的更民主及公正。
“政府也没有在事前与我们商议此事。”
他说,该会难以理解政府为何选在此时修改该法令。
“政府在这个时间点上所做的一切,让人质疑政府是不是因不满律师公会在司法课题,如诚信、透明及贪污问题上的立场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