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文:反贪需要洪荒之力
反贪会日前在布城、马六甲和吉兰丹三处逮捕涉贪官员,充公涉贪者千万令吉,让人对反贪会有了新的期待。
这是反贪会首席专员拿督祖基菲里阿末新上任后的大动作,不管是否新官上任三把火,相信民众还是期待反贪会能让更多贪官现形,受到应有惩罚。
反贪不是百米短跑,而是一场需要十足后劲的马拉松,执行力度更需要像中国女泳将傅园慧在奥运比赛后所说的“出尽洪荒之力”,才能长久有效的打击贪污。
近几年来,反贪会的表现确实和以前有些不同,虽然它给人民的印象,还有很多可以改进之处,但至少已让人看见反贪会正在努力找出损害国家根基的贪污元素,予以惩治。
反贪会不断宣传反贪及所扮演的角色,他们透过国营电子媒体和报章,教育人民反贪的重要,让民众有更多管道认识反贪会。
然而,反贪的教育和执行必须同时进行,尤其是后者需以“洪荒之力”完成,大鱼小鱼都要捉,而且是时常捉,不能只选择在某一个时候,或是时局所需时才来“表演”一下。
贪污造成的损失,不只是在国家经济方面,它同时让人民和国际社会,以不同的眼光看待我国,这种负面形象伤害深远,同时间接“鼓励”人民相信“贪污是万能的”
官员贪污罪不可恕,因为他们的收入来自人民,却利用自己的官员身份贪污,属罪大恶极,应治以重罪。
其次,施贿者也应受到重罚,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些行贿者制造了贪污的机会,绝对不能轻饶。
须赋反贪会更大权力
无法否认,反贪会还有许多根本上的问题需要解决,应从制度上给予反贪执法者更多权力,不必惧怕政府内高高在上者的施压,如此才能解决贪污的根本问题。
反贪会目前由政府部门管辖,以公务员的身份受制于政府,如果让反贪会直接向国会或元首负责,独立作业,则它可以更有效对付涉贪高官,甚至是“一号官员”。
反贪需要洪荒之力,国家也需要给予反贪会洪荒之力,即是改变制度上的牵制,释放他们手上的权力,不然在人民眼里,反贪会依然没法得到太多的掌声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