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凯鲁丁郑文杰撤销保释 上诉庭订11日聆审
(布城18日讯)上诉庭今日择定11月2日,聆审控方就巫统峇都交湾区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和代表律师郑文杰,在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下被控,依然获准保释一案的上诉申请。
上诉庭副主簿官法叮卡兹今日在内庭,接见凯鲁丁的代表律师再那纳鲁丁、郑文杰代表律师阿马阿菲奇及主控官蒂雅莎兹华妮副检察司后,择定上述日期。
除了上述案件,今日过堂的案件也包括凯鲁丁指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50(3)条文不合法,即允许控方在无需获得任何准令下,提出上诉申请;此案件亦同样会在11月2日聆审。
凯鲁丁和郑文杰是于2015年10月12日,因被指企图破坏我国金融及银行服务罪,而被控上吉隆坡推事庭。
控状指两人在2015年6月28日至8月26日期间,于法国警察总部的经济和财政刑事部、英国伦敦查林十字警局、瑞士律政司司长办公厅、香港湾仔警署,以及新加坡广东民警察总部犯下上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