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劉淑美
(安邦19日訊)安邦美華城工業工商會和安邦麗華鎮聯辦的第11屆盂蘭勝會主席余亞絨指出,往年舉辦盂蘭勝會僅需支付60令吉宴會准證費,今年卻需額外再支付500令吉抵押金和1600令吉的盂蘭勝會准證,令他們大呼吃不消!
根據余亞絨提供資料顯示,盂蘭勝會已向安邦再也市議會申請宴會當天准證,即60令吉,可是市議會卻要求當局再支付500令吉抵押金和1600令吉的盂蘭勝會准證(Permit Sembahyang),在盂蘭勝會准證的發票中,其中一項是註明帳篷的費用。
余亞絨指出,他當時即親自前往市議會了解額外費用的詳情,對方解釋500令吉是抵押金,而1600令吉的費用主要包含清理垃圾費的費用。
自行聘承包商善後
“我舉辦十多年盂蘭勝會以來都是支付60令吉,不曾繳付抵押金,每年也耗費2000令吉以上作為清理和善后用途,我們都是自行聘請承包商清理宴會現場,當局不曾前來清理,如此收費令我非常不滿。”
余亞絨早前召開安邦美華城工業工商會和安邦麗華鎮聯辦的第11屆盂蘭勝會的記者會時指出,盂蘭勝會是中華文化的重點節日,同時透過盂蘭勝會籌募款項捐助給當地一帶的團體、機構和學校,地方政府理應撥出一筆慈善基金作為獎勵,而非額外征收費用,加劇非政府組織的負擔。
他也抨擊安邦再也市議會,沒清楚解釋和列下費用的詳情。
市議員:收抵押金
確保組織遵守規定
安邦再也市議員莫哈末接受《中國報》電訪時坦言,會議已通過,市議會決定向舉辦盂蘭勝會組織征收500令吉抵押金,以確保所有單位遵守市議會的規定,一旦違例就會充公抵押金。
他指出,依歷年經驗,每逢盂蘭勝會期間,許多主辦單位公然在馬路、樹旁或草場上焚燒東西,帶來污染、基設損壞和垃圾堆積不清理的問題。
他強調,向主辦單位征收500令吉抵押金,是為了確保往年發生的事情,不會重犯和受到控制,一旦主辦單位違例或造成基設受到破壞,市議會就可使用主辦單位支付的抵押金作為維修用途。
“支付抵押金也是主辦單位的責任,如果主辦單位拒絕支付相關費用,市議會的執法組已隨時候命採取取締行動。”
莫哈末也澄清,市議會不曾提高盂蘭勝會准證的費用,因准證都是依據宴會的面積計算,市議會的盂蘭勝會准證可說是很便宜。
依帳篷多寡收費
至于1600令吉的收費,莫哈末也已調查清楚並強調,在地方政府法令下,任何在公共場所築起的臨時結構,地方政府是有權利向主辦單位征收額外費用。
他指出,安邦美華城工業工商會和安邦麗華鎮聯辦的第11屆盂蘭勝會的宴會,現場確有20個鐵架帳篷,根據安邦再也市議會的算法,每個帳篷收取20令吉,加上帳篷擺了4日,因此總額即是1600令吉。
他強調,征收臨時搭起帳篷的費用並非新事宜,往年已例常向主辦單位收取,因此也被註明為盂蘭勝會准證(Permit Sembah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