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輔警丟食物 5戒毒者判監18個月

警方將5名被告帶離法庭。

(馬六甲18日訊)在戒毒中心與人爭執被輔警勸架,不但不收斂,還辱罵輔警和丟擲食物,5名戒毒者被判監18個月!

推事莫哈末阿斯里下判時說,5人都是戒毒者,應好好利用在改造中心的日子改過自新,而非鬧事;法庭需嚴懲5名被告,作為社會借鏡,也防他們重蹈覆轍。

他說,每一名戒毒者在中心每天的開銷是45令吉,政府花費數百萬令吉在全國建改造中心,目的是要吸毒者戒毒,重新做人。

“5名被告卻完全不珍惜政府為他們所做的一切,還破壞餐具,令人無法接受。法庭必須嚴懲5人,也讓其他戒毒者知道,5名被告的做法不對,必須付出代價。”

5名被告利祖安(43歲)、仄再諾丁(37歲)、卡馬魯丁(42歲)、迪拉斯(47歲)、凱魯(29歲),被控于今年4月19日下午6時,在丁賴改造中心對輔警阿布沙馬不敬,還將食物扔向對方,觸犯1983年吸毒者法令第20(1)(b)(治療與康復)條文。

在此條文下,罪成可被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據了解,事發時,該名輔警送食物給被告,看到5名被告與其他人發生口角,趨前勸架,卻遭5名被告辱罵、扔食物,還破壞中心內的餐具。輔警較后向警方報案。

此案主控官是大馬反毒機構的莫哈末拉迪。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