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阻女方单方诉离婚 赡养费数额交法庭判
女方单方面申请离婚时,提出不合理要求,男方可否拒绝这些要求或不同意离婚。
⊙邓先生指出,他弟弟和弟媳结婚10年,育有一个3岁女儿,弟媳本身是教师。
“弟媳在结婚时,原本答应返回弟弟较偏僻家乡教书,过后却要求弟弟在城市区购置公寓,但买了公寓,弟媳又申请回她家乡教书,也把两人的女儿带过去。”
“他们女儿的生活费和开支都是弟弟缴付,只要弟媳寄来收据,弟弟就会照着把钱汇过去。”
他说,如今弟媳却寄来律师信,以弟弟多年不顾家为由,申请单方面离婚,并要求每月2000令吉赡养费。
他想了解,弟弟是否有权不同意离婚?弟弟可否拒绝女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即赡养费部分?赡养费是否以弟弟薪资为准,会否算入其父亲留下的遗产和弟弟的房产?
★林若辉律师
事主弟弟有权不同意离婚,但是他不能阻止其太太单方面申请离婚,至于离婚最终结果则视乎法庭判决。
赡养费合理与否,是从孩子平常开销和现有生活状况为标准,男方可对赡养费数额提出异议,若双方的确成功离婚,而在赡养费部分没有达成共识,那么赡养费也是以法庭判决为依归。法庭会依据男方的收入和负担,考量赡养费数额;男方房产和父亲留下的遗产是在女方争取财产分配的时候,才会列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