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華威:若被召見會向陛下請罪 沒有犯錯絕不道歉
.指元首是一號官言論.
(亞羅士打19日訊)被指將國家元首當成“大馬一號官”的巫統浮羅交怡國會議員拿督納華威說,若被陛下召見,他將第一時間覲見,並向陛下請罪,不過,他絕對不會向其他人道歉,因為他並沒有犯錯。
他說,他的言論已被“壞人”蓄意扭曲,企圖製造成他污衊國家元首的罪狀。
“應該道歉及撤回有關言論的是他們,因為是他們扭曲了我的原意。何況,我只是在面子書跟網友聊天,不是公開發表談話。”
沒冒犯意願
納華威也是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成員。他今早從印尼返回首都后,前往雪州淡江警局報案,並于下午4時30分乘機抵達亞羅士打機場。
他在機場接見記者時說,他于8月16日當天準備飛往印尼公干時,在面子書回應一名網友“ALLAN MOR”,詢問有關馬來西亞一號高官是誰時,基于本身是公賬會成員,自然而然想到國家第一號人物當然是國家元首,但並非外界流傳美國司法部(DOJ)所指的“第一號高官”。
“我根本就沒冒犯國家元首的意願,何況身為國會議員,向來效忠國家元首。”
他再次強調,在國家憲法下,馬來西亞政府是由三權分立,即掌管司法權的首席大法官、立法權的國會議長,以及掌管行政權的首相,而三權做任何決定前,都須獲得國家元首的諭准。
“在上述情況下,我的想法是國家元首就是馬來西亞第一號高官,而這說法與美國司法部報告,內容的第一高官完全沒有關係。”
被剛認識網友陷害
“面子書有許多壞人,當然也有好人,不過,我認識的那位是個壞人。”
納華納說,面子書有許多壞人,他是被一名剛認識一週的網友所陷害。
他針對剛認識一週的網友,向他提出“大馬第一號高官”的提問及截圖后,被網友狂傳,並引起全國高度關注一事,如是指出。
“我就是太隨和,什么人都可以做朋友,可以交流,才會被別人陷害。”
他出示有關在面子書與ALLAN MOR交流的帖子時,抨擊吉打州眾反對黨議員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取出面子書的部分段落,卻不了解帖子上面所詢問的重點,就污衊他侮辱國家元首。
警:接數投報
近期傳召納華威錄供
(吉隆坡19日訊)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證實,警方已接獲數宗有關巫統浮羅交怡國會議員拿督納華威聲稱“大馬一號官”是國家元首的投報。
他說,警方一旦接獲投報,會根據程序調查,近期內傳召納華威錄供。
卡立今日出席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舉行的警官擢升儀式后,如是指出。
另外,詢及調查一馬發展公司的調查進度,卡立回應指第二調查階段,將在一星期至兩星期內完成。
他說,警方目前仍與總檢察長商討有關調查的事項,因調查文件多,故需要一定的時間整理。
他強調,調查範圍仍根據公賬會之前提出的5項建議,暫沒擴大調查範圍的需要。
慕尤丁:污衊國家元首
納華威應受對付
(吉隆坡19日訊)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要求有關當局直接點名所謂的“大馬一號官”,並對付污衊國家元首的巫統浮羅交怡區國會議員拿督納華威。
慕尤丁也是暫未註冊成功的新政黨–馬來西亞土著團結黨(Parti Pribumi Bersatu Malaysia)主席。他今日發文告指出,他很肯定,美國司法部所指的“大馬一號官”正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
“若我所言正確,我希望巫統黨員表態,到底他們要不要這樣的黨領袖。我也要問問大馬人民,這是不是全民屬意的首相?”
慕尤丁認為,有關當局必須對“大馬一號官”指名道姓,確保沒有人再像納華威詆毀國家元首。
他說,納華威指元首是“大馬一號官”,等同誹謗元首。
慕尤丁也呼籲經常援引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SOSMA)和煽動法令對付部落客、漫畫家、律師和反對黨領袖的總檢察署,使用相同法律對付納華威。
他呼籲全民向總檢察長施壓,要求總檢察長出面捍衛元首。
他也對沒有一名宗教司勇于站出來評論此事,感到十分羞恥。
“若巫統無法除掉這些貪污領袖,巫統就沒救了,若無法捍衛王室體系,反而只是專注捍衛黨主席,巫統也可以被埋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