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阿嬷自创投资计划 骗走邻居57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新国阿嬷自创投资计划 骗走邻居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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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阿嬷自创投资计划,包括“奖学金”、“女儿婚礼”、“五千奖金”等,声称自己的女儿是银行高层,骗走邻居19万元(57万令吉)。



被告陈秀宝(68岁,译音)被控11项欺骗罪,指她欺骗受害者投资,实质上根本没有她所介绍的投资计划。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2年设计一场骗局,欺骗她的邻居滕秀华(47岁,译音),介绍她根本不存在的投资计划,让她信以为真,一次又一次的投资。

控状显示,被告在2012年10月15日到2013年5月20日之间,前后成功诱导滕秀华出钱投资11次,总共骗得的数额是19万元,至今仍未做出赔偿。



被告所“推出”的投资计划都附上自创的投资名称,其中包括“女儿婚礼”、“五千奖金”、“奖学金”等,被次投资的数额介于2000元到5万元(6000至15万令吉)不等,回报300元到6800元(900至2万令吉)不等。最诱人的投资是名为“女儿婚礼”,投资1万1000元可得6800元(3000至2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替她求情时表示,被告患有轻郁症(Dysthymia),但法官认为这并不表示她无法自我控制,求情不成立。

此外,法官也认为被告精心策划骗局,根本就不是受到病情影响。

另外,被告曾两度因欺骗坐牢,第一次发生于1984年,骗取23万元(69万令吉)。法官表示,虽然离上一次犯案相隔11年,但却仍是一犯再犯,判被告坐牢6年。据悉,被告有意上诉。

声称女儿是银行高层、给予“高度机密”的投资配套资料及定期给予受害人“回报”,被告三大手法提高自己可信度。

被告为了提高可信度,声称女儿是华侨银行的高层,因此可以购买只限于职员的高回报投资。实际上,她的女儿却是银行内的一名营销高级经理。

被告也会定期给予受害者一些回报,让她误以为是投资所获得的回报,但她却没想到那是自己“投资”的一部分。

另外,被告也曾给受害者投资配套的相关资料,内容包括投资期、投资预计的回报率等,但声称是高度机密的资料,要她看完了马上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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