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阿嬤自創投資計劃 騙走鄰居57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新國阿嬤自創投資計劃 騙走鄰居57萬

(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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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歲阿嬤自創投資計劃,包括“獎學金”、“女兒婚禮”、“五千獎金”等,聲稱自己的女兒是銀行高層,騙走鄰居19萬元(57萬令吉)。



被告陳秀寶(68歲,譯音)被控11項欺騙罪,指她欺騙受害者投資,實質上根本沒有她所介紹的投資計劃。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2年設計一場騙局,欺騙她的鄰居滕秀華(47歲,譯音),介紹她根本不存在的投資計劃,讓她信以為真,一次又一次的投資。

控狀顯示,被告在2012年10月15日到2013年5月20日之間,前後成功誘導滕秀華出錢投資11次,總共騙得的數額是19萬元,至今仍未做出賠償。



被告所“推出”的投資計劃都附上自創的投資名稱,其中包括“女兒婚禮”、“五千獎金”、“獎學金”等,被次投資的數額介於2000元到5萬元(6000至15萬令吉)不等,回報300元到6800元(900至2萬令吉)不等。最誘人的投資是名為“女兒婚禮”,投資1萬1000元可得6800元(3000至2萬令吉)。

被告代表律師替她求情時表示,被告患有輕鬱症(Dysthymia),但法官認為這並不表示她無法自我控制,求情不成立。

此外,法官也認為被告精心策劃騙局,根本就不是受到病情影響。

另外,被告曾兩度因欺騙坐牢,第一次發生於1984年,騙取23萬元(69萬令吉)。法官表示,雖然離上一次犯案相隔11年,但卻仍是一犯再犯,判被告坐牢6年。據悉,被告有意上訴。

聲稱女兒是銀行高層、給予“高度機密”的投資配套資料及定期給予受害人“回報”,被告三大手法提高自己可信度。

被告為了提高可信度,聲稱女兒是華僑銀行的高層,因此可以購買只限於職員的高回報投資。實際上,她的女兒卻是銀行內的一名營銷高級經理。

被告也會定期給予受害者一些回報,讓她誤以為是投資所獲得的回報,但她卻沒想到那是自己“投資”的一部分。

另外,被告也曾給受害者投資配套的相關資料,內容包括投資期、投資預計的回報率等,但聲稱是高度機密的資料,要她看完了馬上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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