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以36天算法收電費? 無法享補貼用戶氣煞
(怡保20日訊)為何以36天算法為准?
由於國能公司以36天計算法收取賬單費用,導致每月電費單少於20令吉的用戶,在7月份電費單中,更超出原有的20令吉電費,而無法享有補貼,繼而向新邦波賴州議員陳家興投訴,要求國能給予合理解釋。
來自昆侖喇叭的朱志光,今早在陳家興、人民公正黨霹州法律顧問凱魯安努亞、通訊局主任拉惹阿贊及公青團副團長黃詩情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對國能此舉的不滿。
陳家興指出,國能在7月份的賬單中,並沒有派員上門讀取用戶用電量,而是根據用戶在過去6個月的用電量的平均額,來收取費用,但計算方式以36天計算。
“許多電費賬單少於20令吉的用戶,在此次事件中深受影響,讓他們無法享有補貼。”
逾10人投訴
他披露,他曾向國能了解情況,但當局只告知目前在更新系統,並無正面回復有關問題,希望國能可以盡快交代。
“目前,我已經接獲10餘宗相關的投訴,當中包括一些住在新村的用戶,過去半年的每月電費,都僅介於15令吉至19令吉之間,但因為以36天計算方式收取費用,導致他們7月電費賬單超出20令吉,無法繼續享有補貼。”
朱志光:國能應合理解釋
事主朱志光指出,國能在7月份的賬單中以估計讀法(bacaan anggaran)的方式收取費用,對用戶並不公平,要求國能合理解釋,同時交待為何以36天計算方式收取電費。
他告知,一直以來其住家電費,除了在農曆新年期間,都鮮少超過20令吉。每月都會有國能人員上門讀取用電量,即場發出電費賬單。
“由於我遲遲沒有接獲7月份的賬單,便前往國能了解,工作人員也現場打印有關賬單,之後才發現賬單中註明有關電費用量以估計讀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