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福翔:輸贏有這么重要嗎?
輸也亂,贏也亂!
潘德蕾拉和張俊虹勇奪奧運跳水銀牌,政府為示嘉許,給予兩人每月3000令吉終生月俸,卻引起一名退役軍人不滿投報。理由是,過去有許多為國家殉職捐軀而犧牲的軍警,都沒有獲得同等待遇。
陳炳順與吳柳螢挺進奧運羽球混雙決賽,積極為國爭光最終拿下銀牌,卻遭兩間馬來報單章充滿種族歧視及貶義的標題打擊,讓喜事蒙上了污點。
難堪的又何止運動員?受害者也包括國營電視台,明明有直播,也被臭罵一頓。
上述種種亂象,不禁讓咬牙切齒的旁觀者挺身而出,打抱不平。
運動項目,尤其是標榜團結、和平與友誼世界大同的奧運會,竟遭許多運動場的門外漢奚落,污染了賽會高尚及崇高的品格與精神。
人是善忘的動物,我國創作歌手黃明志早前製作的MV “Oh My God”,因為涉及宗教敏感課題被警方盯上,警方甚至聲明,只要黃明志回國,就要將他逮捕助查。
黃明志不是第一次犯下類似的錯誤,有人說是性格所然,也有人說是為了博宣傳明知故犯,各種看法,見仁見智。
藝人可以扮懵懂,口口聲聲說被不公平對待的華裔同胞,卻不可以不懂引起種族敏感的后果,像逐漸被遺忘的劉蝶廣場事件,最后輸的不單單是自己,還有國家形象。
“家和萬事興,家衰口不停”,活在多元種族的社會,就必須學會體諒、包容,輸和贏,別看得那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