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移民局官.控阻差辦公 新國母親與子女不認罪
(北干那那22日訊)新加坡媽媽與一對子女侮辱移民局官員被捕案,3人今早在北干那那扣留營特別法庭被控“阻差辦公”罪名,唯3人不認罪,案件擇於9月5日過堂。
控狀指出,42歲的被告郭清芬(譯音)、19歲的男被告林明貴(譯音)和18歲的女被告林捷麗(譯音),被控於本月12日(星期五)下午3時30分,在新山關卡因不配合執法人員要求接受檢查,且出言不遜。
控狀指出,3人的行為已牴觸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6(1)(g)條文(阻礙官員辦公)。
承審此案的法官莎拉瓦蒂准許被告以每人各1萬令吉,及各1名大馬公民作為擔保人保外。主控官為柔州移民局官員維納瓦然,被告的代表律師為吳思漢。
維納瓦然受詢時說,3名被告為新加坡人,42歲的被告為單親媽媽,而一對子女分別持有學生簽證,在新山某學院就讀。
柔州移民局局長拿督羅海茲早前指出,事發時,被告是駕著寶馬轎車,載著18歲和19歲的子女通關時,不與移民局官員配合檢查。
他說,官員指示被告攪下深色的車窗,但被告拒絕,甚至爆粗和比髒話手勢,還咒罵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