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员工提早离职 雇主须补回正确薪资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要员工提早离职 雇主须补回正确薪资

呈上辞职信后,向雇主提出请假2天,反被要求提早离职。



⊙黄先生指出,他7月开始在一家餐馆上班,双方签下雇用合约。

他说,合约内清楚例明,若要离职,必须给予1个月通知。

他指出,他8月提呈辞职信给雇主,并履行合约内容,给予雇主1个月通知。



他说,因一些私人原因,向雇主申请2天假期,雇主却要他马上离职。

黄先生指出,如今雇主要他马上走,意即要他离开,那么雇主也不必付他薪水。

他想知道,雇主是否有权擅自更改雇用合约内容,强迫员工提早离职。

林若辉律师

雇主若要求已呈辞的员工提早离开,就得根据员工有工作的天数,补回正确数额的薪金给员工。

若雇主强行要员工提早离开,员工是可以向劳工部作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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