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延扣4天助查 “沒做錯,為何要逃?”
(檳城22日訊)“既沒有做錯,為何要逃?”
昨午甫從台北返國,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被捕的大馬歌手黃明志,今早被警方押上檳城推事庭申請延扣,獲推事批准延扣4天。
因《Oh My God》音樂視頻被指觸及宗教敏感的大馬歌手黃明志,今日清晨5時30分被警員從吉隆坡押往檳島東北縣警局,警方於今早10時22分將他帶往推事庭。
黃氏由2名警員押往推事庭時,表現鎮定,並未發一言。他眼見大批攝影記者前來採訪拍照,也沒避開鏡頭。當時,他的雙手被扣上手銬,由警員押入推事庭的延扣室,以等待警方進行申請延扣程序。
檳州推事庭主簿官阿末達祖丁批准警方延扣黃明志4天助查,後者將被延扣至本月25日(週四)。
冀勿騷擾其家人
警方在早上10時50分完成申請延扣程序,便將黃明志押回東北縣警局扣留室。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那麼傻,躲在外國不回來不就沒事了?原因很簡單,近年來宗教之間紛爭不斷,尤其我們國家更多誤解。”
他說,大馬是他的家、他的土地,更希望大家勿騷擾其家人。
“一人做事一人當,感謝大家關心,我會沒事的。”
此147個字的貼文在短短1小時內,獲逾1700名網友點贊,不少網友也給黃明志加油。
粉絲網民留言打氣
不少粉絲與網民獲知黃明志被延扣後,紛紛在“Namewee黃明志”面子書專頁留言挺黃明志,為對方打氣!
很多網民在該專頁的帖子上留言,叮嚀黃明志要加油!
一名網民說,“沒做錯事沒什麼害怕,敢作敢當才是大家敬佩真實的黃明志。加油,老天一定能還你一個清白,加油…”
另一名網民說,“為何你要成為犧牲者,大家都心疼你。”
也有網民大贊黃明志是真男人,永遠支持他。
針對黃明志的最新《Oh My God》電影版MV,有網民留言說,“改成這樣還有什麼意思?不過歌曲版權該不在Namewee手中,他也沒有辦法。”
“據知,整件事是這樣的,原版MV是和電影相關的台灣公司不讓先上載,理由該是怕麻煩,歌曲的版權在他們手裡。然後駭客盜取上傳,大馬穆斯林看了報警,大馬警方要逮捕他,即大馬政府阻止在後。這首歌受到兩方的打壓,即擁有版權的台灣公司和大馬政府。一首好作品,就這樣被蠢蛋們搞差了。”
警援侮辱宗教條文調查
檳島東北縣警區主任米奧法立助理總監說,警方是依據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向推事庭申請延扣黃明志4天。
他說,警方接獲丹絨武雅水上清真寺負責人的投報後,援引刑事法典第295(褻瀆膜拜地點及蓄意侮辱宗教)條文,調查此案。
黃明志早前被公開的MV,內容被指觸及宗教敏感,包括反覆提到“阿拉”字眼、穿穆斯林衣裝在賭博及手拿槍械等。
不過,黃明志早前通過其公司澄清,指不清楚為何MV會提前釋出,也強調該MV並非最終版。
慕興揶揄裡面有得吃
黃明志週一早上被押上推事庭時,神情顯得淡定,他受記者追問是否有話要說時,一直搖頭,但他過後說,“I’m fine,I’m fine…Thank you(我很好,我很好…謝謝)。
黃明志在上警車前,對著警員說,“肚子餓,要吃先。”未料,被前來了解情況的檳州面子書協會秘書慕興當面揶揄說,“裡面(扣留室)有得吃”,還笑問黃明志“開心嗎”?
慕興還說,“政府很好的,會給你(黃明志)吃。我也可以買tandoori chicken送去給你吃。你下一次還會去那裡拍攝?”
面對慕興的挖苦,黃明志一笑置之,並沒理睬對方。警車離開現場時,他留下簡短的一句:“沒代志、沒代志(福建話,意即沒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