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怠慢“搏炒”等赔偿 发信办听证会合法裁退
员工怠工,态度恶劣,企图以此逼迫老板主动辞退图获赔偿。
⊙杨先生指出,在一间运输公司任职经理多年,入职时才发现公司早期和员工签订的聘雇合约中列明,若公司裁退员工,需给予2个月的薪水作为赔偿。
他说,许多员工就是看中这一点,在欲离职之际会故意怠工,意图“搏炒”,以获得公司发出赔偿金。
他说,公司为了不要支付赔偿金,指示他不能炒退任何员工。
杨先生想问,是否有方法可以炒退工作态度恶劣的员工,又不用支付赔偿金?
★林若辉律师
事主可以发警告信给态度恶劣的员工,若发出3封警告信后,员工的态度仍然不改,事主可以举行一个听证会,要求有关员工说明“为何他不应被开除”。
若听证会过后,有关员工无法说明自己不应被开除的原因,事主可以开除该名员工。
只要事主按照上述的手续,就无需担心员工被辞退后向劳工部投诉时会遭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