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風:發展體育無錢不行

栽培運動選手,第一重人才,第二重財援,第三重教練,而且三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可是其中似乎又以財援至為重要,俗語有云:“無錢吋步難行”,沒有充足的經濟支援,想栽培出出色的運動選手,難度會很高。

照顧運動員的日常開支、體育設備、醫療費用、教練薪酬、參賽經費等等,都需要很多錢。

以為新加坡奪下奧運首金的“蝶王”約瑟林為例,他的父母為了栽培他,不惜花了終身積蓄,還變賣房產,前前后后在兒子身上花了近400萬令吉,最終才達成夢想,造就了新加坡首金。

由此可見,栽培一個冠軍,必須投入的資源有多大。

雖然各別的體育理事會可以尋找贊助商減輕負擔,但除非是有很好表現的項目,例如羽球,在尋找贊助商方面才比較容易,至于其他在努力創造成績中的運動項目,贊助商可不好找,還是需要政府在財政方面的大力支持。

要成為體育發達的國家,不能只靠一個運動項目,必須做到百花齊放,要做到這一點,投入的資源會更為驚人。

運動可以團結國民,並營造全民運動的風氣,強國健民,政府注入投資是有務實回報的,但前提必須是先杜絕不透明的的撥款,遏止任何可能出現的貪污舞弊,確保體育撥款統統到位,而不會出現“瘦了運動員,卻肥了貪官”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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