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诉失败 净选盟无需赔428集会损失
政府上诉失败,净选盟2.0赢官司!
上诉庭今日宣判,大马政府没有权力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就2012年4月28日净选盟3.0大集会所造成的损失索赔,驳回政府的上诉申请。
高庭于去年1月30日宣判,大马政府在起诉净选盟2.0联合主席安碧嘉等15人,索偿12万2000令吉的诉讼案败诉,政府因此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以上诉庭法庭罗哈娜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政府不能援引相关法令索赔。
大马政府于2012年5月15日起诉安碧嘉、玛丽亚陈、再益卡马鲁丁、哈利斯、阿鲁慕甘、阿鲁峇拉卡斯、黄进发、阿末法罗斯、杜干焕和邱进福10人,但其中一名答辩人哈利斯,基于本身已非净选盟指导委员会成员,较后获高庭批准撤销政府对他所提出的诉讼。
净选盟联合主席沙末赛益、杨映波、净选盟2.0督导委员廖国华、希山慕丁莱斯、苏巴马廉和阿末苏克利等人,随后基于本身也参与筹办428净选盟大集会,申请介入诉讼成为答辩人,以致答辩人增加至15人。
尽管另14名答辩人在高庭获胜,但没有获得赔偿,这是因为辩方早前已承诺会个别承担自己的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