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冀纠正观点 修复建筑带来经济效益
(布城23日讯)国家文物局成立10年以来,成功修复191座文物建筑,包括王宫、私人建筑、防务建筑、行政楼、政府建筑、宗教场所、学校、商贸建筑及俱乐部。
该局总监兼文物专员拿督再娜依布拉欣指出,一部分经过修复的文物建筑,为业主或政府带来经济收入。
她说,该局希望通过文物保护研讨会,纠正有关修复文物建筑,无法带来经济效益的观点。
善用文遗经济价值
再娜今日在文物建筑保护的经济效益研讨会上致欢迎词时,这么指出。
“我们需让人们知道,在古迹或文物区具经济价值。许多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善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她强调,城市发展的模式,在提高与肯定古迹与文物价值的同时,必须在收入与维持在地居民福祉方面,取得平衡。
再娜指出,2005年国家文物法令在2006年3月1日生效后,国家文物局也随着成立。
她说,该局肩负文物与国家文物登记的任务,并负责执行全国的文物建筑修复工作。
“国家文物局功能与职责是加强马来西亚的文物修复发展。过去10年,我们接管与修复191座文物建筑。”
旅游与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秘书长拿督黄宏炳、副秘书长拿督阿都嘉化,以及国家文物理事会主席拿督哈吉达阿都马吉,也出席研讨会开幕礼。
纳兹里:保护文物带动旅业
旅游与文化部长纳兹里指出,保护与修复文物建筑,可带动旅游业及带来经济效益。
他说,虽然我国没有像吴哥窟般的文化遗产,但超过50%访马的外国游客,是冲着我国的文化遗产而来。
纳兹里周二为2016年文物修复大会的“文物建筑保护的经济效益研讨会”主持开幕后,在记者会上这么指出。
他强调,国内百年建筑非常重要,必须受到保护,因为文化遗产一旦被摧毁,就会永远消失。
他提到,虽然文化遗产可以为一些地区增值,但是,文物建筑经常被视为城市发展的绊脚石,首都的半山芭监狱与正木故居(BOK HOUSE),也因为让路城市发展而被摧毁。
“吉隆坡的文物建筑位于房产价值非常高的地段,这对发展商与产业持有人而言,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这也是城市发展与文物保护平衡发展的一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