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孩子开销经济状况为依归 赡养费不可随意开价
弟媳回娘家3年后,单方面申请离婚,且要求不合理赡养费,弟弟该如何应对?
⊙邓先生的弟弟与弟媳结婚10年,两人都是老师,他们育有一个女儿,都是被娘家照顾。
他指出,弟弟在结婚后买一间位于乡镇的屋子,奈何弟媳却说不适合生活,要求在雪州买公寓单位,否则就要离婚。
“为此,弟弟就如她愿,希望联名购买公寓,但是弟媳不愿意,最终由弟弟独力承担。”
他说,该公寓在3年后拿了锁匙,弟媳说要回娘家,也要求弟弟跟着回去,惟遭弟弟拒绝。
“尽管如此,弟媳依然选择申请调职回娘家。”
他说,弟媳单方面申请离婚,说弟弟3年没有去探望她和3岁的女儿,塑造负心汉的形象,要求赡养费2000令吉和女儿生活费。
他直言,虽然弟弟与妻女没相见,但是女儿的生活费,皆是弟弟承担。
“是弟媳自行离开丈夫在先,赡养费的要求也不合理,他只愿意承担700令吉,可以如何处理?”
★林若辉律师
我会建议邓先生的弟弟找律师,询问如何处理离婚的事宜。
至于赡养费,一般会以孩子的开销和男方的经济状况为依归,不可随意开价。
最终,若双方对离婚的条件谈不妥,就交给法庭下判,不过,我会建议他们心平气和谈妥条件,不至于撕破脸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