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市政局一名高官因涉嫌貪污被捕,繼而引發朝野政黨有關申報財產的口水戰。
為了防止再有高官捲入貪污醜聞,直轄區部長東姑安南要求吉隆坡市政局屬下機構重申官員財產,然而,反對黨數名議員反促請他以身作則,先公佈自己財產。
東姑安南拒絕了,指擔憂若公佈財產,將引來罪犯覬覦其財富,甚至綁架其家人。
此話一出,大概成了民間話題,難不成部長的身家真的龐大到可以引人犯罪?當然,我們知道他在從政前曾是一名商人,可能他大部分的財富是來自從商;身為明白事理的人民,我們絕對接受部長只公布從政后,尤其是擔任部長后,每一年的收入。
這才叫做公平、合理,否則你叫小的如何服你啊?
話說,由反對黨執政的雪州政府也正計劃強制州議員申報財產,此項建議一旦通過,雪州將成為全馬首個實施此規定的州屬。
目前,雪州僅規定州大臣與行政議員必須申報財產,其他所有國州議員都無須申報;而內閣成員雖須向首相申報,但其他國會議員則豁免。
同樣的做法,在雪州,此舉卻遭到馬華領袖抨擊,指那只是雪州政府的門面功夫。那試問,安南的該項要求,是否也是門面功夫?
我絕對支持政府官員申報財產,這是防範官員貪污的最基本措施,而這措施早該在首相署負責廉正單位的部門成立時就執行,但拖至今天,也只是說說而已。
廉正單位的存在是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