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6街道商家 招牌呎吋不必更换
(居銮25日讯)居銮市议员马华党鞭陈信莱说,有关居銮市议会发出通知,要求6条位于“特别发展区”计划街道的商家,把招牌更换为3尺乘16尺的通令取消,商家不需担忧受到处罚。
他解释,这纯粹是误解,市议会的用意是希望一些竖立直式招牌的商家,把招牌移位或调整,不要阻挡着配合“特别发展区”计划所安装的古典灯饰。
他今日中午与马华居銮区会主席颜炳寿,以及2名市议员颜丽秋和唐舜哲,针对有关更换招牌尺寸的通知,发表谈话。
他说,收到这项更换广告招牌尺寸通知函的商家是火车头街、东姑马哥打依斯迈、拿督张秀科、依斯迈、毛申律和南峇街,都位于“特别发展区”计划。
招牌阻档了灯饰
他指出,这些街道在美化后,装上了古典灯饰,但是有些招牌,尤其是直竖的招牌,阻档了灯饰,所以才会要求商家调整安装位置。
“不过,有关通知函却表达的不清楚,让商家误会是要换上新尺寸的招牌。”
颜炳寿说,居銮是最后一个执行4尺乘20尺广告招牌的县市,现在又要求改成3尺乘16尺,引起了混淆,业者亦感不满。
他说,根据“特别发展区”的指南,是有规定招牌的尺寸,但是要求商家把才换了不久的招牌又拆掉重做,不太恰当。
他说,今早党鞭陈信莱和市议会主席依斯迈讨论后,决定把这个通知取消,商家无不需拆下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