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里約,他們是馬來西亞人。
回國了,他們 變成檳城之子、馬六甲之子、登嘉樓之子,各有際遇。
回家了,他們是人之子,人之……
此外,他們也是某城市的人,某學校的校友,某機構的員工……
一個人有許許多多的身份認同,如果只留“馬來西亞”身份,刪除其他,會覺得空蕩蕩。
身份認同最令人感覺踏實和親切的,就是“自己人”,自己的種族和宗教。
有人主張在官方文件上刪除種族族一欄,以為種族問題就解決了。
笨蛋,填個籍貫有什麼要緊,問題是歧視。
兩個人出同樣的力,立同樣的功,卻因為住的地方不同,因而有差別待遇,一個獎十萬,一個獎二萬五,這是地域的歧視。
如果東西馬鬧翻,區域歧視是罪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