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貪污延扣期滿 甲工程局主任30萬保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涉嫌貪污延扣期滿 甲工程局主任30萬保外

■反貪會官員將嫌犯(左)帶離法庭。
■反貪會官員將嫌犯(左)帶離法庭。

(馬六甲25日訊)早前因涉嫌貪污,被反貪污委員會逮捕的馬六甲公共工程局主任,被延扣10天期滿后,今日獲准以30萬令吉保釋外出。



這名有拿督勛銜的主任(56歲),今早9時被帶上馬六甲法庭時,全程以黑色外套遮臉,讓媒體無法拍到其真面目。

嫌犯約逗留20分鐘后,在反貪會官員押送下,迅速離開法庭。

法庭副主簿官安華今日在庭上,批准嫌犯代表律師阿茲魯以30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讓嫌犯保外。反貪會檢控官員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將嫌犯帶上庭,並在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下,進行調查。



反貪會是于本月15日,在3地展開同步突擊行動,分別逮捕3名政府機構和政聯公司高階官員,其中一人是甲公共工程局主任。

反貪會也充公總值逾千萬令吉的別墅、房車、名錶、銀行存款和信託基金。

該名主任是于本月16日,被反貪會官員帶上推事庭,申請延扣至22日,之后再次延扣至本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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