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文:过度奖励是一种病
在本届奥运赢获奖牌的大马健儿,除了得到现有体育体制内的奖励,如终生固定津贴,也得到来自私人界和州政府的表扬和奖赏。
众人视这些得奖运动员为英雄无可厚非,然而也需适可而止,不能演变成“造神”运动,把他们捧上了天,否则未来他们表现起伏,又把矛头指向他们,或将严重打击运动员的士气和信心。
至于奖励方面,现有国家体育机制内的奖励,虽不是最佳标准,但至少已让表现出色的运动员,能够得到些许保障。
运动员的奖励机制有提升的空间,它不应只是针对有所成的运动员,而更应该起著关注和鼓励作用,不让目前正在调整水平处于上升空间,或是在体育大赛,如参与奥运会却未得奖的运动员,处于尴尬局面,影响他们继续向前的心理。
当政府、州政府和私人界大肆奖励取得得奥运奖牌的运动员时,那些也付出努力,全心为奥运准备但未能站上领奖台的运动员的心里,又会有怎样的想法呢?
1992年大马羽球队夺下汤姆斯杯,当时的队员得到了许许多多奖励,其影响只是让运动员成了富人,掀起民众打羽球的热潮;大马羽运此后成绩平平无奇,间中只出现了一个难得一见的羽球员李宗伟。
这或多或少说明,当时的奖励并没有让大马羽坛真正受益,培养羽球人才的机制并未因此得到健全成长。
奖励机制须系统化
24年后的今天,赢获奥运奖牌的大马健儿,尤其是羽球运动员,得到极好的奖励;这些奖励能否化成动力,为大马在下一届奥运或其他体育赛事,发掘和培养更多人才呢?
奖励运动员应有节制,适可而止,政府和私人界可把这些奖励的一部份,注入体育项目青训或现有其他运动员身上,让体育项目发展减少出现断层,同时也让其他运动员看到希望,鼓励他们更努力追求竞技体育中的荣耀和成就。
奖励运动员的机制必须更系统化。与其毫无节制的大肆奖励得奖运动员,变成一种病态,不如将它化为更好的机制,平衡运动员的现在和未来,也让更多好的体育苗子茁壮成长,成为大马体坛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