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欺骗公司董事 山吉温不认罪
(吉隆坡25日讯)大马罪案监督特别小组主席拿督山吉温,因涉嫌使用假文凭欺骗一名公司董事,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
现年32岁的山吉温面对一项控状和一项交替控状,控状指他于2013年6月1日在蕉赖路利双广场,让53岁的希旺相信他拥有诺桑比亚大学法律系及美国肯顿大学工商管理系的学士学位文凭,让后者聘他出任Solid Transaction私人有限公司的商业顾问,同时也诱导对方交出一共9万5000令吉的款项给他。
山吉温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至于交替控状则指山吉温在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欺骗希旺,牴触刑事法典第41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多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0月26日过堂
主控官诺嘉姿拉副检察司要求推事莫哈末法依扎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哥宾星则指山吉温过去被控的3宗案件,已支付2万3000令吉的保释金,因此无需再支付高昂的保释金。
他说,山吉温昨日被警方扣留一整天,除了没有向前者录口供,也没有提供食物和药物。
因此,推事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并择定10月26日过堂。